嚮導章

一.繪畫一幅你家居/集會地點/學校附近的簡圖,帶領或指示陌生人到最近的教堂、醫務所、電

        話亭、郵局,修車廠或油站、警署、圖書館、巴士站和火車站、大會堂、政務處,和其他著

        名建築物;並說明抵達每處約略所需的時間。

二.清楚指示一個陌生人如何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到一個由評核員指定的目的地。

三.利用指南針,根據太陽或星星,找出正北方向。

四.利用街道圖,找出從一指定地點到另一地點之途徑。並在地圖上繪出你所採取的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