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章
一.評核時要帶同最少兩張你的作品,作品必須以超過一種方式完成,最少要表現出兩種不同的題材,例如:
風景、人像、人物、靜物等。作品的面積,不得少於30厘米x43厘米﹝四開畫紙﹞。
二.帶同下列其中二項你設計作品參加評核:
1. 海報。
2. 女童軍活動的通告。
3. 賀咭。
4. 用鉛筆、毛筆或炭筆畫出一幅女童軍運動的圖畫。
5. 印花雕版,或薯印複製圖案。可以是黑白,或多種顏色。
6. 用鉛筆、毛筆或炭筆,詳細繪出植物或花卉的各部份。
三.在評核員面前看過了所規定的作品後,即席繪一幅由評核員命題的圖畫,面積不能少於四開 畫紙。可用
水彩、臘筆、炭筆或廣告彩等。接受評核者自選及自備材料。
四.向評核員詳述你在過去十二個月內曾在你的小隊或全隊活動中參與的美術製作。
香港青年獎勵計劃
考獲此章可獲簽發香港青年獎勵計劃銅章技能科
評核員資格
委任領袖可為其隊伍的女童軍評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