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章

一.在一至二分鐘內背誦自選的一首短詩或一段散文。

二.朗誦由評核員指定的一節禱文或領導女童軍隊祈禱。

三.根據評核員在應考前五分鐘所給你的題目,準備作不少過三分鐘的演講,或自選一主題,作不超過五分

        鐘的演講。

四.示範怎樣介紹及致謝主講者。

注意
1. 是項評核,可用中文或英文。
2. 如於兩年內在校際朗誦節獲得相關証書者,評核時可豁免該部份。

香港青年獎勵計劃
考獲此章可獲簽核香港青年獎勵訐劃銅章級技能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