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章
一.在一至二分鐘內背誦自選的一首短詩或一段散文。
二.朗誦由評核員指定的一節禱文或領導女童軍隊祈禱。
三.根據評核員在應考前五分鐘所給你的題目,準備作不少過三分鐘的演講,或自選一主題,作不超過五分
鐘的演講。
四.示範怎樣介紹及致謝主講者。
注意 1. 是項評核,可用中文或英文。 2. 如於兩年內在校際朗誦節獲得相關証書者,評核時可豁免該部份。
香港青年獎勵計劃 考獲此章可獲簽核香港青年獎勵訐劃銅章級技能科。